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指定公司副总裁、总会计师徐水炎 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至今已满三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长江劲松先生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 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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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3-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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