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直接或者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7月29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在董事会批准额度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0,000.00万元,公司在将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截止2024年7月8日,公司已将1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