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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康新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9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4-042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近日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佛山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合康新能变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康变频”)向中信银行佛山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合同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额度8,000万元及利息等其他所有应付款项之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已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和2023年12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于2024年3月26日和2024年5月10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情可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北京合康新能变频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76014420XA成立日期:2004-03-10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博兴二路3号综合楼201室法定代表人:陆剑峰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生产高压变频器;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系统集成;销售自产产品、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产品、电力电子元器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合同能源管理;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锂离子电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生产高压变频器;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度(经审计)2024年一季度(未审计)
营业收入672,351,710.13205,468,868.45
利润总额-164,496,105.90-8,251,685.38
净利润-163,510,654.48-8,919,487.86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3月31日(未审计)
资产总额847,242,986.83939,830,736.12
负债总额739,221,512.97838,558,602.19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737,918,930.29837,143,189.5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000.00
净资产108,021,473.86101,272,133.93

3、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0100%

合康变频最新一期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为89.22%,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诉讼金额约1,518万元。除此之外,无其他担保、诉讼、抵押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各项业务开展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本身具有较强的偿还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信银行佛山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2、债务人:北京合康新能变频技术有限公司;

3、保证人: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担保债权额:捌仟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6、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议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4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2.59%;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182,191.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73%,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为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佛山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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