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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重工: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2261 号)批复,同意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重工”、“发行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注册申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作为中信重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中信重工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23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中信重工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现将本次发行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255,698,395股(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确定方式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82,846.28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3.24元/股和400,000,000股的孰低值,对于不足1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

1,301,825,787股(含本数)。

根据意向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240,134,14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28,462,797.65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发行与承销方案》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4年6月21日,发行价格不低于3.24元/股(即发行底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45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6.48%。

(四)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8,462,797.65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2,484,371.91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978,425.74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3.45元/股,发行股数240,134,144股,募集资金总额828,462,797.65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投资控股”)在内的15家,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

通股股票,本次发行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认购金额(元)

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8,985,507 100,000,000.0018个月

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3,043,478 44,999,999.106个月

云南云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10,144,927 34,999,998.156个月

洛阳科创集团有限公司9,275,362 31,999,998.906个月

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695,652 29,999,999.406个月

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8,695,652 29,999,999.406个月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限售期

-

证大牡丹科创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7,043,478 127,799,999.106个月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452,989 105,062,812.056个月9 UBS AG 25,797,101 88,999,998.456个月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大牡丹科创

-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2,637,681 78,099,999.456个月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144,927 34,999,998.156个月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130,434 31,499,997.306个月

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金筹研究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695,652 29,999,999.406个月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鹿秀驯鹿9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695,652 29,999,999.406个月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695,652 29,999,999.406个月

240,134,144 828,462,797.65 -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中信投资控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七)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内部决策程序

1、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2021年5月31日,中信有限出具关于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批复文件。2021年6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公司于2022年3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2022年6月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原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6月18日。

3、2023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相关议案。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公司于2023年5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6月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原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6月18日。

5、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针对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合计18,000万元,相应调减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100,846.28万元调整为不超过82,846.28万元。

6、公司于2024年2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自原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2024年9月28日。

7、2024年3月15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1、2023年7月7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本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2023年9月28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信重工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61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过程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公司及主承销商于2024年6月20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及《会后事项承诺函》等文件并启动本次发行。

在公司及主承销商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后,有4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认购邀请名单》的基础上增加该4名投资者,并及时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序号新增投资者名单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中金安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5日08:30前,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261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邀请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合计261名投资者包括:发行人可联系到的前二十名股东20家(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3家、证券公司36家、保险公司14家、其他机构158家。经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核查,《认购邀请书》中主要包括认购对象与条件、认购时间与认购方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等内容,《申购报价单》中包括了申报价格、认购金额、认购对象同意按照发行人最终确认的发行价格、认购金额和时间缴纳认购款等内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本次发行发送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对象范围以及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和形式均符合《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等文件的规定。除中信投资控股属于发行人控股股东中信有限控制的关联方之外,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二)申购报价情况

2024年6月25日(T日)08:30-11:30,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共收到29名认购对象递交的《申购报价单》。经发行人、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除1名投资者因晚于规定时间发送全部申购文件,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外,其余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须缴纳),均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

/

股)申购金额(万元)

洛阳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3.84 3,000

3.68 3,100

3.56 3,200

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72 3,000

博成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77 3,500

云南云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3.64 3,500

金筹研究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70 3,000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5 3,000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MORGAN STANLEY& CO. INTERNATIONAL PLC.)

3.42 3,000

3.26 3,300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

3.36 3,000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多策略优选投资账户

3.44 3,000

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

3.29 3,000

11 UBS AG

3.53 8,900

3.38 13,000

3.25 17,700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1 3,000

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60 3,000

3.24 3,10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宏利价值成长资产管理产品

3.41 3,000

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3.63 4,500

山东三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三足天富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31 3,55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3.41 3,00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3.41 3,00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华泰资产价值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3.28 3,000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9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46 3,00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1 3,150

3.44 9,730

3.32 17,110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

/

股)申购金额(万元)

限合伙)

3.44 4,000

3.34 5,000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大牡丹科创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55 12,780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6 3,00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9 5,860

3.45 11,560

3.34 20,430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

-

证大牡丹科创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55 7,810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3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39 3,080

3.32 3,980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4 5,000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以上28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公司和主承销商确定以3.45元/股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除上述28份《申购报价单》之外,中信投资控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三)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240,134,144股,认购总金额为828,462,797.65元。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15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认购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认购金额(元)

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8,985,507 100,000,000.0018个月

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3,043,478 44,999,999.106个月

云南云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10,144,927 34,999,998.156个月

洛阳科创集团有限公司9,275,362 31,999,998.906个月

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695,652 29,999,999.406个月

序号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认购金额(元)

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8,695,652 29,999,999.406个月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大牡丹科创

限售期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7,043,478 127,799,999.106个月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452,989 105,062,812.056个月9 UBSAG 25,797,101 88,999,998.456个月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大牡丹科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2,637,681 78,099,999.456个月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定增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144,927 34,999,998.156个月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130,434 31,499,997.306个月

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筹研究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695,652 29,999,999.406个月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9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695,652 29,999,999.406个月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695,652 29,999,999.406个月

合计

240,134,144 828,462,797.65 -

(四)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Ⅰ类专业投资者、Ⅱ类专业投资者、Ⅲ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

保守型(C1)、谨慎型(C2)、稳健型(C3)、积极型(C4)和激进型(C5)。其中保守型(C1)包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的界定标准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风险容忍度或者不愿承受任何投资损失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参与权益类投资的投资者。

本次中信重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C3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级别投资者不允许参与本次申购,普通投资者C1(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级别投资者除外)、C2应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相应核查材料,且签署《产品或服务风险警示及投资者确认书》后,经主承销商确认符合核查要求后可参与认购。

本次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序号获配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II类专业投资者 是

洛阳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C3类普通投资者 是

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C4类普通投资者 是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I类专业投资者 是

云南云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II类专业投资者 是

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金筹研究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I类专业投资者 是7 UBS AGI类专业投资者 是

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II类专业投资者 是

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C4类普通投资者 是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

-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I类专业投资者 是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类专业投资者 是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大牡丹科创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I类专业投资者 是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C5类普通投资者 是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类专业投资者 是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证大牡丹科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I类专业投资者 是经核查,本次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五)关于本次发行对象私募备案情况核查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

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上述公司管理的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博成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金筹研究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鹿秀驯鹿9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证大牡丹科创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大牡丹科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前述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登记和备案程序,其管理人已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洛阳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云南云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程序。UBS AG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综上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与核查

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认购对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除中信投资控股系

发行人关联方之外,其他发行对象承诺本次发行的申购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七)本次发行缴款及验资情况

2024年6月25日,公司及主承销商向本次发行的15名获配对象发送了《缴款通知》,上述发行对象将认购资金汇入主承销商指定的专用账户,本次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根据2024年7月2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24ZZAA5B0469),截至2024年6月28日止,中信建投已收到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828,462,797.65元(大写:捌亿贰仟捌佰肆拾陆万贰仟柒佰玖拾柒元陆角伍分),所有投资者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

根据2024年7月2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24ZZAA5B0470),截至2024年7月1日止,发行人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0,134,144股,发行价格3.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8,462,797.65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2,484,371.91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978,425.74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40,134,144.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575,844,281.74元。

四、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

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符合《注册办法》《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除中信投资控股属于发行人控股股东中信有限控制的关联方之外,本次参与认购的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签名:

胡正刚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龙飞 王明超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刘乃生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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