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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重工: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0

证券代码:601608 证券简称:中信重工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七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武汉琦

张志勇

王萌

陈辉胜

尹田

李贻斌

林钢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监事签名:

刘宝扬

杨怀军

张现祥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张志勇

瞿铁

郝兵

乔文存

李学群

王青春

苏伟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

释 义 ...... 6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7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7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9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15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23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 26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26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7第三节 保荐人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0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31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3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37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公司

指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发行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报告书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A股 指

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定价基准日 指 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信有限 指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管理办法》 指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公司章程》 指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内部决策程序

1、2021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2021年5月31日,中信有限出具关于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批复文件。2021年6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公司于2022年3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2022年6月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自原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6月18日。

3、2023年3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相关议案。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公司于2023年5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6月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原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4年6月18日。

5、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针对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已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合计18,000万元,相应调减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100,846.28万元调整为不超过82,846.28万元。

6、公司于2024年2月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自原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2024年9月28日。

7、2024年3月15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1、2023年7月7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本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2023年9月28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信重工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61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根据2024年7月2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24ZZAA5B0469),截至2024年6月28日止,中信建投已收到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828,462,797.65元(大写:捌亿贰仟捌佰肆拾陆万贰仟柒佰玖拾柒元陆角伍分),所有投资者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汇入。

根据2024年7月2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XYZH/2024ZZAA5B0470),截至2024年7月1日止,发行人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0,134,144股,发行价格3.4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8,462,797.65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2,484,371.91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978,425.74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40,134,144.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575,844,281.74元。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

根据《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与承销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数量为255,698,395股(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确定方式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82,846.28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3.24元/股和400,000,000股的孰低值,对于不足1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301,825,787股(含本数)。

根据意向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际发行数量为240,134,14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28,462,797.65元,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已超过《发行与承销方案》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三)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4年6月21日,发行价格不低于3.24元/股(即发行底价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公司和

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45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06.48%。

(四)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8,462,797.65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2,484,371.91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978,425.74元。

(五)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3.45元/股,发行股数240,134,144股,募集资金总额828,462,797.65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中信有限控制的关联方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投资控股”)在内的15家,符合《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股票,本次发行最终配售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认购金额(元)
限售期
1

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8,985,507100,000,000.00

18个月

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3,043,478 44,999,999.106个月

云南云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10,144,927 34,999,998.156个月

洛阳科创集团有限公司9,275,362 31,999,998.906个月

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695,652 29,999,999.406个月

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8,695,652 29,999,999.406个月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证大牡丹科创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7,043,478 127,799,999.106个月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452,989 105,062,812.056个月9 UBS AG 25,797,101 88,999,998.456个月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大牡丹科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2,637,681 78,099,999.456个月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

定增

-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144,927 34,999,998.156个月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9,130,43431,499,997.306

个月

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筹研究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695,652 29,999,999.406个月

序号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认购金额(元)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限售期
-

鹿秀驯鹿9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695,652 29,999,999.406个月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8,695,652 29,999,999.406个月

240,134,144 828,462,797.65 -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中信投资控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七)发行股份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八)申购报价及股份配售的情况

1、《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

公司及主承销商于2024年6月20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及《会后事项承诺函》等文件并启动本次发行。

在公司及主承销商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后,有4名新增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为推动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特申请在之前报送的《认购邀请名单》的基础上增加该4名投资者,并及时向上述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文件。

合计序号

序号新增投资者名单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中金安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5日08:30前,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261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邀请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合计261名投资者包括:发行人可联系到的前二十名股东20家(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33家、证券公司36家、保险公司14家、其他机构158家。

经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律师核查,《认购邀请书》中主要包括认购对象与条件、认购时间与认购方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程序和规则等内容,《申购报价单》中包括了申报价格、认购金额、认购对象同意按照发行人最终确认的发行价格、认购金额和时间缴纳认购款等内容。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本次发行发送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的发送对象范围以及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和形式均符合《注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等文件的规定。

除中信投资控股属于发行人控股股东中信有限控制的关联方之外,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2、申购报价情况

2024年6月25日(T日)08:30-11:30,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共收到29名认购对象递交的《申购报价单》。经发行人、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除1名投资者因晚于规定时间发送全部申购文件,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外,其余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均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须缴纳),均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
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

洛阳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3.843,000
3.683,100
3.563,200
2

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723,000

博成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77 3,500

云南云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43.643,500

金筹研究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70 3,000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3.253,000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3.423,000
3.263,300
8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

3.363,000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投连多策略优选

投资账户

3.44 3,000

泰康资产悦泰增享资产管理产品

3.29 3,000

11 UBS AG

3.53

3.538,900
3.3813,000
3.2517,700
12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313,000

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603,000
3.243,10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宏利价值成长资产管理产品

3.41 3,000

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53.634,500

山东三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三足天富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31 3,55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

3.41 3,00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3.41 3,00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华泰资产价值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3.28 3,000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鹿秀驯鹿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46 3,000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13,150
3.449,730
3.3217,110

前海中船(深圳)智慧海洋私募股权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3.444,000
3.345,000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证大牡丹科创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55 12,780

24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63,00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95,860
3.4511,560
3.3420,430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证大牡丹科创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55 7,810

273.393,080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
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 (万元)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轻盐智选

3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32 3,980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44 5,000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价格优先、金额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以上28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按照其认购价格、认购金额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结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公司和主承销商确定以3.45元/股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

除上述28份《申购报价单》之外,中信投资控股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3、发行对象及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240,134,144股,认购总金额为828,462,797.65元。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15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认购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认购金额(元)

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8,985,507 100,000,000.0018个月

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3,043,478 44,999,999.106个月

云南云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10,144,927 34,999,998.156个月

限售期

洛阳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49,275,36231,999,998.906

个月

5

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695,65229,999,999.406

个月

6

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8,695,65229,999,999.406

个月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大牡丹科创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7,043,478 127,799,999.106个月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30,452,989105,062,812.056

个月

9UBS AG25,797,10188,999,998.456

个月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证大牡丹科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2,637,681 78,099,999.456个月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定增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144,927 34,999,998.156个月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130,434 31,499,997.306个月

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筹研究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695,652 29,999,999.406个月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695,652 29,999,999.406个月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8,695,65229,999,999.406

个月

序号发行对象
获配股数(股)认购金额(元)
限售期
合计240,134,144828,462,797.65-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号京城大厦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号京城大厦15层

法定代表人梁惠江
注册资本172,8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166R
经营范围高新科技产业、房地产业、旅游服务业、工业、商业、生物医药业的投资;新技术的开发、推广、转让、服务;资产管理;进出口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28,985,507股,股份限售期为18个月。

2、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广州路2099

楼第

9-12

主要办公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广州路2099

楼第

9-12

法定代表人赖晓明
注册资本

万元

400,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100778839915M
经营范围

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13,043,478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3、云南云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实业投资及投资管理(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云南云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开路
号科技创新园A35-A167
主要办公地点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经开区经开路3号科技创新园

A35-A167

法定代表人张恒瑞
注册资本342,490.49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00MA6PHT8G44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云南云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10,144,927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4、洛阳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洛阳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河洛路202号天元自贸港

11号楼10楼

主要办公地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河洛路

号楼

10

法定代表人
张涛
注册资本

万元

30,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300326745301N
经营范围

洛阳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9,275,36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5、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自有资金对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创新创业企业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除代理记账),商务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青年湖北街1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青年湖北街1

法定代表人谷宝国
注册资本

万元

116,513.8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545X8
经营范围

“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

、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

3、不得发放贷款;4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8,695,65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6、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10号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站前街
主要办公地点

10号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站前街
法定代表人
王真
注册资本

万元

108,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104MA08DJT36D
经营范围

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8,695,65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7、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大牡丹科创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项目投资;股权投资;证券投资;投资管理与运营;企业并购重组;投资策划,投资咨询(需专项审批的除外),财务顾问,企业重组兼并顾问及代理;受托资产管理;项目开发的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新中村新跃153

110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新中村新跃153

110

法定代表人
刘兵
注册资本

万元

1,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648073795
经营范围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37,043,478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8、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

主要办公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30,452,989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9、UBS AG

企业名称UBS AG
企业类型境外法人(合格境外投资机构)
注册地址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 asel, Switzerl and
主要办公地点Bahnhofstrasse 45,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4051 B asel, Switzerl and
法定代表人房东明
注册资本385,840,847

瑞士法郎

许可证编号QF2003EUS001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UBS AG本次获配数量为25,797,10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0、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大牡丹科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153号8幢110室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新中村新跃
主要办公地点

153号8幢110室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新中村新跃
法定代表人
刘兵
注册资本

万元

1,00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648073795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22,637,68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1、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政通大道2

号曲江文化创意大厦

主要办公地点西安市曲江新区政通大道

2号曲江文化创意大厦2301室

法定代表人吴竹林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6MA6U7RQL4C
经营范围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不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10,144,927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号505室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45楼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9,130,434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3、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筹研究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威路

2号

主要办公地点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10号国联金融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朱国庆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MA1P0G3L6T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8,695,65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4、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9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50号3层301F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经济日报社

A座综合楼709

法定代表人么博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2MA3CM213X4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非证券类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

,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获配数量为8,695,65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5、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506号6

号楼阳光创新投资中心1501-2
主要办公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3-23

号历下总部商务中心

E座山东国惠集团九层
法定代表人
山东国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万元

10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MA3UEGCD2B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获配数量为8,695,652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除中信投资控股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不包括公司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

安排的说明

除中信投资控股外,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交易。除已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里披露的关联交易之外,中信投资控股及其关联方与中信重工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上述公司管理的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备案登记手续。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博成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金筹研究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鹿秀驯鹿9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证大牡丹科创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大牡丹科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前述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已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登记和备案程序,其管理人已完成基金管理人登记,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洛阳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云南云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程序。

UBS AG为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不属于《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需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综上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Ⅰ类专业投资者、Ⅱ类专业投资者、Ⅲ类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

保守型(C1)、谨慎型(C2)、稳健型(C3)、积极型(C4)和激进型(C5)。其中保守型(C1)包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的界定标准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没有风险容忍度或者不愿承受任何投资损失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参与权益类投资的投资者。

本次中信重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C3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申购。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级别投资者不允许参与本次申购,普通投资者C1(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级别投资者除外)、C2应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相应核查材料,且签署《产品或服务风险警示及投资者确认书》后,经主承销商确认符合核查要求后可参与认购。

本次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材料符合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如下:

序号获配投资者名称
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II类专业投资者 是

洛阳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C3类普通投资者 是

河北国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C4类普通投资者 是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成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I类专业投资者 是

云南云投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II类专业投资者 是

无锡金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筹研究精选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I类专业投资者 是7 UBS AGI类专业投资者 是

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II类专业投资者 是

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C4类普通投资者 是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I类专业投资者 是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类专业投资者 是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证大牡丹

科创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I类专业投资者 是

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C5类普通投资者 是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类专业投资者 是

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证大牡丹科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I类专业投资者 是

经核查,本次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其他任何代持的情形,认购对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除中信投资控股系发行人关联方之外,其他发行对象承诺本次发行的申购对象中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保荐代表人:陈龙飞、王明超项目协办人:胡正刚其他经办人员:程柏文、王崇元、沈亦清、李彦伯、朱江、杨泉联系电话:010-65608451传真:010-65608451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34层负责人:赵洋经办律师:邓晴、杨瑶联系电话:010-58091000传真:010-58091100

(三)审计机构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负责人:谭小青经办会计师:董治国、胡松林联系电话:010-65542288传真:010-65547190

(四)验资机构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负责人:谭小青经办会计师:胡松林、王变平联系电话:010-65542288传真:010-65547190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股本性质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624,901,147 60.49%A股流通股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96,280,565 4.52%A股流通股中信汽车有限责任公司98,140,282 2.26%A股流通股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48,971,461 1.13%A股流通股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5,286,486 1.04%A股流通股证大牡丹科创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6,000,000 0.83%A股流通股易方达基金-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易方达基金

-

汇金资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3,539,650 0.54%A股流通股证大牡丹科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2,000,000 0.51%A股流通股君行20号私募基金20,400,000 0.47%A股流通股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91,932 0.47%A股流通股

合计

3,135,811,523 72.26%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单位:股

合计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其中:限售数量(股)

中国中信有限公司2,624,901,147 57.32% -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25,266,072 4.92% 28,985,507中信汽车有限责任公司98,140,282 2.14%证大牡丹科创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73,043,478 1.59% 37,043,478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3,982,138 1.18% 8,695,65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48,971,461 1.07%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其中:限售数量(股)

证大牡丹科创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4,637,681 0.97% 22,637,68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452,989 0.66% 30,452,989UBS AG 25,797,101 0.56% 25,797,101易方达基金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易方达基金-汇金资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3,539,650 0.51%

-
合计

3,248,731,999 70.94% -注:发行后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以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公募基金投资者以实际持股的产品情况合并测算并列示。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240,134,144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信有限,实际控制人仍为中信集团。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4,339,419,293股,其中中信有限持有2,624,901,147股,持股比例为60.49%,为公司控股股东;此外,中信集团通过下属子公司中信投资控股、中信汽车分别持股4.52%、2.26%,中信集团通过中信有限、中信投资控股、中信汽车合计持有公司67.27%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项目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股份数量(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0.00 0.00 240,134,144 5.24%无限售条件股份4,339,419,293 100.00% 4,339,419,293 94.76%

持股比例合计

4,339,419,293 100.00% 4,579,553,437 100.00%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4,579,553,437股,其中中信有限持有2,624,901,147股,持股比例为57.32%,为公司控股股东;此外,中信集团通过下属子公司中信投资控股、中信汽车分别持股4.92%、2.14%,中信集团通过中信有限、中信投资控股、中信汽车合计持有公司64.38%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系现有业务的扩展和补充,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公司业务规模和收入规模都将有所扩大。因此,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产生资产整合事项。

(三)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五)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进行,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影响。本次发行不会改变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在业务和管理关系上的独立性。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与公司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不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必要程序,遵循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保证交易的合法性和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第三节 保荐人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行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办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符合《注册办法》《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中信投资控股属于发行人控股股东中信有限控制的关联方之外,本次参与认购的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发

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律师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容合法、有效;认购邀请的发送、投资者申购报价、定价和配售、认购协议的签署、缴款通知的发出、缴款及验资等发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均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发行承销方案》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尚需办理因本次发行引起的新增股份登记、上市手续,以及注册资本增加、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市场主体登记或备案手续,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声明(中介机构声明见后附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本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胡正刚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陈龙飞 王明超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

刘乃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发行人律师声明

审计机构声明

验资机构声明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

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

性的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

(一)发行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建设路206号电话:0379-64088999传真:0379-64088108联系人:苏伟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10层电话:021-68801574传真:021-68801551

联系人:陈龙飞、王明超

三、查询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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