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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关于处置公司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10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处置公司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方集团”)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处置部分陈旧闲置设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及《关于处置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二、处置资产的进展情况

(一)处置资产的基本情况

根据最终签署的《设备买卖合同》,此次最终成交的陈旧闲置机器设备共计315台,该部分资产原值共计5,061.35万元,已计提的折旧或减值准备共计4,809.01万元,账面净值共计252.33万元。

(二)交易定价

此次资产处置总成交价格为703.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3.64%,公司12个月累计处置的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的资产成交价格超过1,000 万元。

(三)交易对手方

根据最终签署的《设备买卖合同》,此次交易对手方有汨罗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共计8家交易对手方。此次交易对手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设备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各交易对手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乙方: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1、交货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智能光电产业园。

2、交货方式:甲方上门提货。甲方负责自行安排人员拆卸、搬运、装车、运输,对应产生的全部费用及运输保险费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3、甲方应当在提货当日当场验收本合同处置的设备明细及数量,并在验收合格暨提货单据上签字,自此合同设备及配件的毁损、灭失风险转移甲方。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日期提货,货物毁损、灭失风险与乙方无关。

4、因合同所涉设备是经使用后再次出售的设备及配件,甲方已知悉设备使用状况及现状,乙方仅以设备现状进行招标出售,甲方确认乙方对设备不承担任何保修义务、使用保证或质量保证责任。甲方确认在投标前已对交易设备进行实地查验,完全掌握、知悉设备现状并同意现状接收,甲方不得以设备存有瑕疵或其他问题拒绝接收设备。

5、甲方负责拆卸、搬运、装车、运输交易标的物,在此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财物损坏、人伤事故或与第三方的责任事故均由甲方负责并妥善处理,概与乙方无关。若因此导致乙方承担责任的,甲方应予以全部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担保费、诉讼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等一切必要费用)。

6、甲方付清全部款项后设备所有权归属于甲方,否则设备所有权仍归属于乙方,乙方有权追究甲方逾期付款责任或选择解除合同。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7、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应继续向守约方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担保费、诉讼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等一切必要费用)。

四、此次处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处置陈旧闲置设备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本次处置资产所得款项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闲置资产处置预计对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影响约370.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2.60%,最终须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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