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0)。
在上述决议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1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对该等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2024年1月10日,公司将人民币2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2024年7月9日,公司将人民币1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中的3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尚未归还的 70,000万元将在规定到期日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