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亏损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26,000 万元–36,000万元 | 亏损:10,622.99 万元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26,450 万元–36,450 万元 | 亏损: 11,368.35 万元 |
基本每股收益 | 亏损:0.3625 元/股–0.5019元/股 | 亏损: 0.1481 元/股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包含智慧城市、智慧用能(智能型高低压输配电设备及元器件)和智慧新能源三大业务板块,其中:智慧用能业务板块不断加大客户转型和产品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和挖潜增效,业绩持续稳健增长;智慧城市板块,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中电兴发”)因参与联通综合改革合作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智慧城市板块主要客户支付能力下降导致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等原因,导致北京中电兴发经营业绩亏损,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1、北京中电兴发参与云南联通五个州市的综合改革合作,因经营未达预期产生亏损并且有持续的趋势,为及时止损,北京中电兴发自2023年6月1日已将参与五个州市合作的委托承包运营权移交回云南联通,自移交委托承包运营权以来,北京中电兴发一直积极与云南联通谈判加快资产退出、推进回款等相关工作。
2024年7月9日,北京中电兴发与云南联通签署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中电兴发社会化合作资产处置协议之资产使用协议》。公司依据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联通综合改革合作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将继续积极与云南联通沟通、谈判,进一步加快推进云南联通综合改革合作退出事宜和回款工作。
2、北京中电兴发主营的智慧城市业务客户群因主要客户支付能力的下降导致应收账款回款困难,应收账款金额较大、跨期时间较长、账龄进一步延长,公司依据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相关应收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随着国家大力支持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并不断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北京中电兴发也将继续进一步积极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款工作。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