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立案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大有数字科技(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有科技”)分别签订了两份《物资采购及集成服务合同》,合计金额人民币111,157,800元。大有科技于2023年5月16日分别向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4,446,312元、4,446,312元,后续未支付任何款项。公司在催收回款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并于2024年4月19日向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2024年7月9日,公司收到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出具的《立案决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对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被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
目前公司正在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争取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处于立案侦查阶段。公司将继续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