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虞仁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8,472,2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9.49%;本次质押情况变动后,虞仁荣先生累计质押股份为193,921,200股,占其持股比例的54.10%。
? 公司控股股东虞仁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绍兴市韦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绍兴韦豪”)、虞小荣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433,576,91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5.66%;本次质押情况变动后,虞仁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50,377,2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7.75%,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59%。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9日获悉控股股东虞仁荣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虞仁荣 | 是 | 15,800,000 | 否 | 否 | 2024/7/8 | 2025/7/11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4.41% | 1.30% | 偿还借款 |
虞仁荣 | 是 | 2,550,000 | 否 | 否 | 2024/7/8 | 2025/6/29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0.71% | 0.21% | 偿还借款 |
合计 | - | 18,350,000 | - | - | - | - | - | 5.12% | 1.51% | - |
虞仁荣先生本次质押的股份未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虞仁荣 | 358,472,250 | 29.49% | 175,571,200 | 193,921,200 | 54.10% | 15.95% | - | - | - | - |
绍兴韦豪 | 74,132,662 | 6.10% | 56,456,000 | 56,456,000 | 76.16% | 4.64% | - | - | - | - |
虞小荣 | 972,000 | 0.08%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433,576,912 | 35.66% | 232,027,200 | 250,377,200 | 57.75% | 20.59% | - | - | - | - |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6,563.78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5.14%,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5.40%,对应融资余额为252,000.00万元;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前述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部分)的质押股份数量为6,699.5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5.45%,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5.51%,对应融资余额为250,000.00万元。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生产经营收入、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自筹资金等。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控股股东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控股股东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质押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况,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如后续出现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