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7月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康信路600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丁伟芬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3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至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注销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按照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程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注销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按照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程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