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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达装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8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针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的登记。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公司因此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

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经核查,自查期间,共有5名核查对象存在公司股票交易记录,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其中,3名核查对象暨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均发生在其知悉内幕信息之前,系其基于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另外2名核查对象暨激励对象人员在被登记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之后到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经公司与该等人员确认,其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仅知悉公司未来会实施激励计划,但未获悉本次激励计划的详细方案及具体的实施时间,在自查期间,其未向任何人员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基于此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其基于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行业发展趋势、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等方面的分析和判断而独立做出的个人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该交易行为系由于其对相关证券法律法规不熟悉、对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等相关规定缺乏足够理解所致,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情形;但基于审慎性原则,该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三、结论

综上,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公司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亦未发现核查对象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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