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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谊兄弟:第六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9

证券代码:300027 证券简称:华谊兄弟 公告编号:2024-049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13次会议于2024年7月8日在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18号丰联广场B座9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7日以电话、通讯、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忠军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浙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为实际经营的需要,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商银行”)申请人民币1.95亿元综合授信贷款,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以两部影片应收票房回款收益权和公司持有的英雄游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英雄互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雄游戏”)5.17%股权(74,183,641.00股)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担保金额具体以签署的担保协议、质押协议或担保文件中约定的金额为准;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谊兄弟互娱(天津)投资有限公司(“华谊互娱”)、华谊兄弟国际有限公司(“华谊国际”)、华谊兄弟电影有限公司(“华谊电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关联自然人王忠军、刘晓梅、王忠磊、王晓蓉共同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36个月,其中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145亿元,本次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在公司综合授信额度预计与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且关联自然人为公司提供担保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故本事项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具体的融资金额、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内容以银行最终批复或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中约定为准。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担保进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王忠军、王忠磊、刘晓梅、王夫也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2019年2月11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2019年2月15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12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36次会议和2020年1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阿里影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7亿元借款的议案》《关于公司为申请关联方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关联自然人为公司申请关联方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为公司关联方借款提供补充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向关联方借款部分担保的议案》。为了进一步支持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北京阿里巴巴影业文化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中联华盟文化传媒投资有限公司)(“阿里影业”)向公司提供7亿元借款,借款期限为五年。由公司以持有的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东阳美拉”)70%的股权以及公司全资孙公司北京华谊兄弟嘉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嘉利文化”)持有的自有房产、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以公司持有的自有房产三套提供抵押担保,华谊兄弟互娱(天津)投资有限公司(“华谊互娱”)以持有的自有房产一套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谊兄弟电影有限公司(“华谊电影”)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王忠军、刘晓梅、王忠磊、王晓蓉为上述借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五年。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和2023年11月29日召开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孙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

债务转移及抵销协议》,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谊兄弟娱乐投资有限公司(“华谊娱乐投资”)持有的嘉利文化100%股权以及华谊娱乐投资对嘉利文化的全部债权(130,018,605.51元)转让给中联盛世文化(北京)有限公司以抵销上述借款总额7亿元中的3.5亿元。该交易完成后,前述公司全资孙公司嘉利文化持有的自有房产、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的效力终止。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7次会议和2024年2月8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借款协议补充协议》,将剩余的3.5亿元借款展期,由公司持有的东阳美拉70%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持有的自有房产三套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谊互娱持有的自有房产一套提供抵押担保,华谊电影为上述借款展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公司关联自然人王忠军、刘晓梅、王忠磊、王晓蓉为上述借款展期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展期期限为6个月即至2024年7月24日。现根据实际经营的需要和资金安排,经双方友好协商,拟继续将剩余的3.5亿元借款展期,展期期限为3个月。具体内容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王忠军、王忠磊、刘晓梅、王夫也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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