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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9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5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64,065,792股,占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16.674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10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02号),公司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4,065,792股,本次新增股份于2024年1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序号获配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限售期(月)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516,7786
2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11,409,3956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453,4226
4吕大龙6,711,4096
5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422,8186
6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3,355,7046
7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3,154,3626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885,9066
9董卫国2,685,2346
10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684,5636
11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84,5636
12井冈山鼎睿一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684,5636
序号获配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限售期(月)
1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17,0756
合计64,065,792-

本次发行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4年1月10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需要对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份数量进行调整的事项。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由320,328,960股增至384,394,752股。

本次发行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84,100股,公司总股本由384,394,752股变更为384,210,652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本次发行时承诺,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前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生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10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64,065,792股,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为27.179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674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13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持有限售股份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股数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本次解除限售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516,77812,516,7785.3101%3.2578%
2广东恒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11,409,39511,409,3954.8403%2.9696%
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7,453,4227,453,4223.1620%1.9399%
4吕大龙6,711,4096,711,4092.8472%1.7468%
5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422,8184,422,8181.8763%1.1511%
6长沙麓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3,355,7043,355,7041.4236%0.8734%
7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3,154,3623,154,3621.3382%0.8210%
8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885,9062,885,9061.2243%0.7511%
9董卫国2,685,2342,685,2341.1392%0.6989%
10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684,5632,684,5631.1389%0.6987%
11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84,5632,684,5631.1389%0.6987%
12井冈山鼎睿一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684,5632,684,5631.1389%0.6987%
1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417,0751,417,0750.6012%0.3688%
合计64,065,79264,065,79227.1791%16.6747%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数占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中的无限售条件股份为本次解除限售前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类型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量(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48,493,42238.6490%-64,065,79284,427,63021.9743%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35,717,23061.3510%64,065,792299,783,02278.0257%
股份总数384,210,652100.00%-384,210,652100.00%

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2024年6月28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宇新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

(三)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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