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炬芯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9

证券代码:688049 证券简称:炬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科技四路1号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4
普通股股东人数2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69,553,06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69,553,06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8.027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8.0278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46,136,40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1,317,978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44,818,426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周正宇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 XIE MEI QIN 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9,393,44599.880459,1420.11960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9,393,44599.880459,1420.11960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49,393,44599.880459,1420.11960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9,440,07599.8375112,9890.16250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69,505,92299.932247,1420.0678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15,525,12599.620559,1420.379500.0000
2《关于制定15,525,12599.620559,1420.379500.0000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15,525,12599.620559,1420.3795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2、3已经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议案1、2、3的关联股东珠海辰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炬佳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炬盛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炬上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炬上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炬上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炬铭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拟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未参与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夏煜鹏、张乾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指派夏煜鹏、张乾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炬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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