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8日(星期一)14: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英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其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