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7月8日(星期一)15: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潘磊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授予价格的议案
公司已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授予价格由6.16元/股调整为5.76元/股。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议案也发表了审核意见。《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授予价格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中潘鑫先生和潘鸿鹤先生为董事潘磊先生的关联人,潘磊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
2、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办理400,000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议案也发表了审核意见。《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中潘鑫先生和潘鸿鹤先生为董事潘磊先生的关联人,潘磊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发生变更,因而需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 修订后 |
公司注册资本为493,198,667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493,598,667元。 |
公司股份总数为493,198,667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93,198,667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93,598,667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93,598,667股。 |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