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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潇5:诉讼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8

证券代码:400122证券简称:域潇5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上海域潇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年7月5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年7月3日

(四)诉讼机构的名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五)本案件的最新进展:上海域潇稀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津二中院”)发来的听证传票,天津二中院定于2024年7月18日14:30分于天津破产法庭召开听证会,审理天津琰圣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琰圣”)破产清算案。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申请人名称:上海域潇稀土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范伟浩(董事长)委托代理人:沈丹荔(公司法务)

2、被申请人名称:天津琰圣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改英(执行董事兼经理)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对象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公告编号:临2024-17公司与天津琰圣就股权转让纠纷一案诉诸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静安法院”),并已分别收到静安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沪0106民初6797号]和《执行裁定书》[(2022)沪0106执233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2日披露的《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34)、2022年10月28日披露的《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执行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99)。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向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蜀山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冻结上海博胜佳益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泽兴时泰贸易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10,060,900元或查封、扣押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并提供保单保函为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披露的《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13)。

2023年6月7日,公司收到蜀山区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2023)皖0104民初3794号],蜀山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14日开庭审理了天津琰圣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案,该案现已审理终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的《上海游久游戏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44)。

截至到2024年3月20日,天津琰圣累计未偿还公司的全部欠款为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0,060,900元、利息人民币1,404,892.90元(自2020年7月2日起暂算至2024年3月20日,以人民币10,060,9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人民币1,586,352.41元(自2021年9月25日起暂计算至2024年3月20日,以10,060,900元*万分之1.75*907天),以上合计为人民币13,052,145.31元。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公司认为,天津琰圣长期处于无人联系、无人管理状态,实际为一僵尸企业。天津琰圣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系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规定的企业破产清算的法定条件。

考虑到天津琰圣长期以来一直处于实质歇业停业状态,并无任何招录员工,

公告编号:临2024-17一旦实施破产,不存在人员安置问题,不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诉源性问题,为及时兑现生效判决确认的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为了促进市场竞争、提高市场效率、净化市场环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的相关规定,公司依法向天津二中院提出对天津琰圣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经营方面暂无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目前尚无法准确判断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传票》[(2024)津02破申107号];

2、《破产申请书》。特此公告。

上海域潇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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