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兴业银行 证券代码:601166 编号: 临 2013-0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规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
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协议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已开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
用于公司 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
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根据有关规定指定
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公司若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
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
方式通知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