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8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周南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考核要求,行权条件未成就,此外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6)。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拟注销已回购股份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销已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可以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提供保障,有利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因审议事项与公司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监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8)。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监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