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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光金铅: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9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属正常业务往来。该关联交易按市场规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济源市佰银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银光电”),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公司构成关联方。佰银光电拟建设硝酸银、银粉生产线各一条,其中硝酸银生产线已于2024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目前正处于试生产阶段,该生产线主要原料为银锭,为公司所产产品。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拟与其签订白银供货合同,全年预计交易金额为10,000万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来源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同意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赵金刚先生、任文艺先生、张安邦先生、孔祥征先生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予以回避,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本次预计 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4年1-6月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关联人销售产品佰银 光电100,000,0001.24000新开展业务 合作

注:

(1)预计公司与关联方新增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00,000,000元;

(2)除增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外,2024年度其他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内容、金额不变,仍按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执行。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济源市佰银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9001MA9GBFX337成立时间:2021年1月28日注册地址:河南省济源市五龙口化工产业园区内(豫光锌业以东、玉川四号线下穿焦枝线段以西)

法定代表人:张纪红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70%的股权,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持有佰银光电100%的股权,佰银光电与公司属于同一母公司。

2、关联方主要财务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佰银光电资产总额为27,244,824.18元,负债总额为19,227,498.73元,净资产为8,017,325.45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11,098.12元,净利润为-379,041.55元,资产负债率为70.57%。

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佰银光电资产总额为32,327,235.31元,负债总额为22,778,866.68元,净资产为9,548,368.63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72,556.82元,资产负债率为70.46%。

3、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该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关联方生产所需原料为公司产品,属正常业务往来,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白银,严格参照上海华通铂银交易所发布的1#白银日结算价为计价依据,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上计价标准除严格按市场定价外,还应参考同期同等规模第三方的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属正常业务往来。该关联交易按市场规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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