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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创草坪: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9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3日(上午

9:00-11:00,下午14:00-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文兵荣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的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文兵荣先生(以下简称“征集人”),其基本信息如下:

文兵荣先生,男,1976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8月至2001年4月历任江苏省糖烟酒总公司办税员、财务主管;2001年5月至2008年5月历任江苏天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助理、

项目经理;2008年6月至2012年5月任江苏共创人造草坪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任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6月至今,任江苏万川医疗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征集人文兵荣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并且,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1、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24日10点00分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2024年7月24日

公司本次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2、股东大会召开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华侨路56号大地建设大厦20楼会议室

3、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由征集人针对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中长期激励计划>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7)。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7月8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就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中长期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文兵荣先生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可以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文兵荣先生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1)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华侨路56号大地大厦20楼

(2) 收件人:共创草坪证券部

(3) 邮政编码:210029

(4) 联系电话:0517-85196088

(5) 传真:0517-85196059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该项议案的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文兵荣2024年7月9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文兵荣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2024年中长期激励计划>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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