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国能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
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0.6亿元参与设立国能(陕西)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相关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2024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神华关于参与设立国能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中国神华关于参与设立国能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近日,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备案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国能(陕西)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国华投资开发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编码:SAKU74
备案日期:2024年7月5日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后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宋静刚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