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7月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由董事长罗旭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10,000 万元(含本数)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90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59万股-719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9%—1.1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
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
2024-02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2/3以上董事会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借入或发行次级债的议案》
公司因战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及《期货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借入或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次级债,用于补充公司净资本和/或偿还借款和/或补充营运资金。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