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221 证券简称:太安堂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5日
2.会议召开地点: 汕头市揭阳路28号麒麟园中座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祥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太安堂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40,465,5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19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2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1名公司副总经理列席会议,2名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39,816,33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78%;反对股数649,2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22%;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如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
三、律师见证情况(如有)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郭佳、林嘉豪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
施细则》和太安堂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