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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恒顺维: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8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线上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3日通过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全体董事。本次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豁免通知时限的相关情况做出说明,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吉林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其中,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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