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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制药: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5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2023年,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和义务。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了监事会、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合规性进行了审核,规范了公司运作、完善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的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监事会,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次监事会会议和审议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名称审议事项
12023年1月13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4、《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2023年4月23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11、《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32023年6月26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1、《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2023年8月23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3年9月20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3年10月24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有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对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架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2023年的工作中尽职尽责,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财务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对公司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平交易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不存在资金占用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不存在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子公司经营稳定,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降低其融资成本,有助于公司生产经营顺利地开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审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八)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经营状

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分为以下方面:

1、强化业务学习培训。公司监事将持续学习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强化监督意识、提高监督能力,积极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在公司治理中充分发挥专业的监督、检查作用。

2、突出日常关注重点。进一步加大对公司投资、财产处置、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诉讼仲裁等重大事项的关注力度。上述事项关系到公司长期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对公司的经营运作可能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公司监事会将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进展,在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有效运行的同时,从严把关,加强对上述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执行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防范或有风险。

3、进一步加强与股东的联系,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的监督力度;认真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提出书面意见,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维护公司、广大股东以及公司员工的权益。

综上所述,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和权利,充分履行了监督义务,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作用。2024年,监事会将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以忠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重,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切实发挥好各项监督职能;监事会每位成员将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通过公司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公司各项经营目标,实现公司股东利益

最大化。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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