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24-082债券代码:123099 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普利制药”)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浙江普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普利”)、安徽普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普利”)以及浙江瑞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瑞利”)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根据公司整体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2024年度拟为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下同)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40,000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相应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2024年度拟确定的担保资源具体配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拟提供最高额担保金额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普利制药 | 浙江普利 | 100% | 79.86% | 54,814.30 | 90,000 | 28.58% | 否 |
安徽普利 | 100% | 57.08% | 26,000.00 | 60,000 | 19.05% | 否 | |
浙江瑞利 | 100% | 111.76% | 12,208.00 | 50,000 | 15.88% | 否 | |
合计 | - | - | 93,022.30 | 200,000 | 63.51% | -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浙江普利药业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浙江普利药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经济开发区新洲路78号 |
注册资本 | 12,1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范敏华 |
成立时间 | 2003年8月13日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制药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浙江普利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总资产 | 1,429,488,082.72 | 1,519,153,927.74 |
总负债 | 1,141,593,234.16 | 1,232,625,253.37 |
净资产 | 287,894,848.56 | 286,528,674.37 |
项目 | 2023年1月-12月 (经审计) | 2022年1月-12月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404,407,024.92 | 339,607,095.89 |
营业利润 | -3,421,237.61 | 3,988,317.81 |
净利润 | 1,366,174.19 | 10,850,000.14 |
3、被担保方浙江普利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亦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二) 安徽普利药业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安徽普利药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住所 | 安徽省安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霞虹路58号 |
注册资本 | 15,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范敏华 |
成立时间 | 2018年9月10日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兽药生产;兽药经营;检验检测服务;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2、安徽普利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总资产 | 1,404,826,096.73 | 1,311,890,888.33 |
总负债 | 801,893,203.75 | 698,145,069.84 |
净资产 | 602,932,892.98 | 613,745,818.49 |
项目 | 2023年1月-12月 (经审计) | 2022年1月-12月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36,030,384.38 | 123,557,450.43 |
营业利润 | -19,277,589.88 | 23,104,546.77 |
净利润 | -11,461,409.65 | 23,658,309.31 |
3、被担保方安徽普利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亦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三) 浙江瑞利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浙江瑞利药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住所 | 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经济开发区新洲路78号研发综合楼1楼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付海浪 |
成立时间 | 2020年5月25日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药品零售;药品批发;兽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制药专用设备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自制饮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浙江瑞利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总资产 | 761,425,775.70 | 952,178,148.65 |
总负债 | 850,952,243.30 | 1,004,889,264.96 |
净资产 | -89,526,467.60 | -52,711,116.31 |
项目 | 2023年1月-12月 (经审计) | 2022年1月-12月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516,110,899.17 | 1,128,131,656.51 |
营业利润 | -67,565,369.08 | -22,472,975.03 |
净利润 | -36,815,351.29 | -12,014,438.46 |
3、被担保方浙江瑞利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亦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
与子公司及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有利于促进其快速发展。提供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控制,本次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预计2024年度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融资效率,确保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8.96%,实际担保余额为93,022.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01%,均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随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贷款的偿付,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责任将自动解除。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正常,资金充裕,不存在无法按期偿付贷款而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