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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蓝天: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5

2023年,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现将监事会在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任职监事均出席了相应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届次主要议题
12023年4月26日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1、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2、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关于2022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董事会关于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2023年8月29日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3年10月27日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公司信息披露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原则。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精神,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覆盖公司相关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3、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公司财务制度及内部控制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2023年度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履行了相应的审批流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是为了促进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促进公司整体业务的持续发展,拓展公司融资渠道等需要,风险可控。

5、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并根据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最新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 年,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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