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4-022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26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9:15至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23日。
B股股东应在2024年7月18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综合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4.00 |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00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6.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7.00 |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 |
8.00 | 《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申请银行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 6、8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其他说明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7月6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17:
00,请在传真件左上角注明“股东登记”字样。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传 真:010-63541061 邮 编:100053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7月24日9:00-11:00,13:00-17:00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电话:010-63541061 邮 编:100053联系人:王青飞 张莹莹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十届十五次董事会、十届七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7月5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13”,投票简称为“东旭投票”。
2. 议案设置及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
⑴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⑵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 |||
4.00 |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00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重庆京华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申请银行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