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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暨停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5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股票于2024年7月8日停牌一天,并于2024年7月9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4年7月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证券简称由“东旭光电、东旭B”变更为“ST旭电、ST东旭B”,证券代码仍为“000413、200413”;

3、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由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公司因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95.95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 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9.8.2条“第9.8.1 条第

(一)项所述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是指上市公司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资金的余额在1000 万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规定。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9.8.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

2、证券简称:由“东旭光电、东旭B”变更为“ST旭电、ST东旭B”

3、证券代码:无变动,仍为“000413、200413”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2024年7月9日。公司股票于2024年7月8日停牌一天,自2024年7月9日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5、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1、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否定意见。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截止2023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合计95.95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及9.8.2条“第9.8.1 条第(一)项所述存在资金占用且情形严重,是指上市公司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资金的余额在1000 万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且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自2024年7月9日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前冠以ST 字样,变更为“ST旭电、ST东旭B”。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就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给公司造成的影响及对投资者带来的损害致以诚挚的歉意!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监事会持续督促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逐步予以解决,减轻和消除对上市公司的不良影响,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采取以下积极措施:

1、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监事会正在就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核查,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维护

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董事会将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对公司管理层关于资金占用、关联方资金往来等事项的学习和培训,修订相关内部制度,要求公司各层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内审人员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公司在所有重点事项决策上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审批程序,杜绝类似情形的再次发生。

四、实施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3541061

电子邮件:dxgd@dongxu.com

五、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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