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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3-01-11
                                                                                   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1 月 4 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3 年 1 月 9 日在公司本部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由公司董事彭瑞涛女士主
持,应参会董事九人,实参会董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总监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推荐,同意聘任宋克均先生为公司审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徐海涛先生现因个人原因于近日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徐海涛先生仍担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职务,上述辞职申请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徐海涛先生任职期间对
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总裁推荐,同意聘任张嘉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推荐,同意聘任孟小霞女士、刘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同意子公司吸收合并的议案》
    为加强子公司财务管理,进一步整合资源,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由福建东百元洪购物广场有限公
司吸收合并福建东方群升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并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子公司吸收合并有关的一切事
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保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案管理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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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权与变动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媒体信息排查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事前咨询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聘任的有关高级管理人员
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聘任的高管人员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程序合法;
    2、本次聘任的高管人员的资质和能力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情形。
   鉴于上述聘任高管人员聘任程序合法,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们同意聘任同意聘任宋克均
先生为公司审计总监;聘任张嘉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孟小霞女士、刘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
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相同。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1 月 9 日
附个人简历:
    宋克均,男,1965 年出生,本科学历,审计师。曾任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代理董秘,
福建中联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管理中心总经理。宋克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的惩戒。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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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夷,男,1978 年出生,大专学历,在读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管理部经理、财务管理部经理、业务管理部经理,福建中联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刘夷
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张嘉玲,女,1955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
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张嘉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公
司股份,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孟小霞,女,1966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中国春天百货集团有限公司东南区总经理。孟小霞女士不存
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3-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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