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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6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起诉获得受理。

2、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子公司昆明中交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东盛”)为本案被告。

3、涉案金额:25,454万元及相关利息。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尚未审理,对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云南碧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碧宇”)

被告:昆明中交东盛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东盛”)云南碧宇向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为云南碧宇诉昆明东盛民间借贷纠纷,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已于近期受理本案。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基本情况

昆明东盛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持有50%股权,云南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碧桂园”)持有49%股权,昆明众鑫建设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股权。根据原告提交的《民事起诉状》,主要内容如下:2022年9月昆明东盛与云南碧桂园签订《借款合同》,约定云南碧桂园向昆明东盛提供借款本金26,337.50万元,2024年5月,云南碧桂园与云南碧宇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云南碧桂园将债权本金25,454万元及相关利息转让给云南碧宇,云南碧宇认为昆明东盛未偿还前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故提起诉讼。

(二)诉讼请求

云南碧宇请求判令昆明东盛向云南碧宇偿还借款本金25,454万元以及相关利息;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差旅费等原告实现债权的费用由昆明东盛承担。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案已经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受理,尚未开庭。

四、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诉讼事项外,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尚未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已积极应诉,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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