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5日,会议应发出表决票4份,实际发出表决票4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4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昆明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3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收购昆明冶金研究院有限公司3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预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富民薪冶工贸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富民薪冶的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负债等及其他权利与义务由公司承继。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审议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三、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等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审议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