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4年7月5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截至2024年7月5日,公司收到全部16名董事的书面表决票。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参与设立上海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信义、管蔚、钟茂军、陈华回避表决。
同意国泰君安证裕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出资不超过5亿元、2.5亿元人民币与关联方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第三方共同投资上海三大先导产业母基金中的上海国投先导集成电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国投先导人工智能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授权经营层办理本次投资涉及的具体事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预先审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调整公司国际业务委员会职能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