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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医疗: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四期及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6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四期及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注销部分第四期及第五期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2024年7月5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24年7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根据回购议案,对公司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400.00股,回购价格为6.48元/股;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500.00股,回购价格为5.64元/股;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400.00股,回购价格为6.24元/股;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000.00股,回购价格为5.64元/股;合计回购数量为111,300.00股,回购金额为685,908.00元。根据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于2022年2月17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事宜。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

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411,197,171元减少至1,411,085,871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第四期及第五期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各债权人并公告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约。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4年7月6日至2024年8月19日每日8:30-12:00;13:30-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郭粟

4、联系电话:0574-8807-2272

5、传真号码:0574-8807-2271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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