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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达投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6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结合网络投票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19日15:00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18日15:00

至2024年7月19日15:00现场会议地点:公司总部15楼会议室

会议议程:

一、审议《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暨增持计划延期的议案》

二、各位股东对上述议案审议并进行书面表决

三、统计现场表决票和网络表决票

四、宣读表决结果

五、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六、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议案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

暨增持计划延期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提质增效重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2024年2月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集团”)的一致行动人悦达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资本公司”)和悦达醴泉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醴泉公司”)发函,拟增持公司股份。2024年2月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临2024-003号),自2024年2月5日起6个月内,在本公司股价不高于5.06元/股的价格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增持公司股票,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增持后的悦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不超过已发行股份的36%。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8,600万元人民币(含2月5日已增持数量和金额)。2024年6月27日,公司收到悦达资本公司和悦达醴泉公司发函,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履行承诺,更好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受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敏感期等因素影响,此次增持计划可能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悦达资本公司和悦达醴泉公司拟将此次增持计划延长6个月至2025年2月4日,其他增持条件不变。截至公告日,悦达醴泉公司旗下基金产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8,208,064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0.96%,成交金额约2,761万元。议案相关情况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悦达资本公司、悦达醴泉公司。悦达集团持有悦达资本公司61.03%股份,悦达资本公司为悦达集团一致行动人。悦达资本公司持有悦达醴泉公司69%股份,悦达醴泉公司为悦达集团一致行动人。悦达资本公司和悦达醴泉公司为本公司关联人。

(二)截至公告日,悦达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89,264,44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4%,悦达资本公司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悦达醴泉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8,208,06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96%。

二、原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增持主体基于对本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本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促进本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股A股。

(三)增持股份的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

(四)增持股份的数量和金额: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增持后悦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不超过已发行股份的36%。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不超过8,600万元人民币(含2月5日已增持数量和金额)。

(五)增持股份的价格:在不高于5.06元/股的价格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增持。

(六)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自2024年2月5日起算)。该期间内,如本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的截止时间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并及时披露。

(七)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悦达资本公司自有资金和悦达醴泉公司旗下在管产品资金。

三、原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公告日,悦达资本公司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悦达醴泉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8,208,06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96%。

四、增持计划延期的原因及有关安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履行承诺,更好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受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敏感期等因素影响,此次增持计划可能无法在原定期限内完成。悦达资本公司和悦达醴泉公司拟将此次增持计划延长6个月至2025年2月4日,其他增持条件不变。

五、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四)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时间和金额视市场情况而定,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成或无法达到预期等风险。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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