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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日期:2005-08-09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9月16日上午9:00-12:00 
    2、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召 集 人: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出席对象
    (1)2005年9月9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理出席和表决,委托人员填写委托书。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交所对其任职资格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此项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即本公司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他有权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数,每位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票投向某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配给其有权选举的所有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开选举,分开投票。具体操作如下: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他有权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他有权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数可以多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每位投票股东必须将自己应有票数具体分配给所选的董事候选人,但所投票的候选人数不能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人数,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股东对某一位或某几位董事候选人行使的表决票总数少于其实际拥有的表决票数时,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监票人和点票人必须认真核对上述情况,以保证投票的公正、有效。
    董事候选人根据得票多少的顺序来确定最后的当选人,但每位当选董事的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半数。否则,对不够票数的董事候选人进行再次投票,仍不够者,由公司下次股东大会补选。对得票相同但只能有一人能进入董事会的两位候选人需进行再次投票选举。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此议案将采取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即股东在投票选举监事时,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的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把全部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亦可分散选举数人。公司根据监事候选人所获投票权的高低依次决定监事的选聘,直至全部监事聘满为止。
    以上审议事项详见2005年8月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5年9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法人股东持凭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公司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如采用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公司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67996080  0393-4893830
    联系传真:0371-67996081  0393-4893831
    邮政编码:450001
    联 系 人:李庆明
    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八月六日
    附件:
    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
    委托日期:2005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以上表格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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