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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机电: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4

证券代码:300032 证券简称:金龙机电 公告编号:2024-034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4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横坑村百业工业城百业大道7号广东金龙机电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戴铭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2,588,8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8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32,588,8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082%。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2%。

5、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表决,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徐高金、林艳金、刘辉、黄达斌、任曙彪、黄美燕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徐高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2,542,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5608%。

徐高金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林艳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2,542,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5608%。

林艳金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刘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2,426,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6%。

刘辉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黄达斌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2,542,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5608%。

黄达斌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任曙彪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2,426,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6%。

任曙彪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黄美燕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2,426,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7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6%。

黄美燕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秋波、李征、罗瑶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会议经过逐项表决,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秋波、李征、罗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罗瑶先生将于2025年5月16日连任满6年。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李秋波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2,426,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6%。

李秋波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李征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2,426,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6%。

李征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罗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32,426,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0.0006%。

罗瑶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会议经过逐项表决,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周小绥、陈琴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周小绥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32,426,7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6%。

周小绥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陈琴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32,542,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96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1.5608%。

陈琴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2,426,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77%;反对16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反对16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2,426,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77%;反对16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2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反对16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32,426,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777%;反对15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183%;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反对15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6.7921%;弃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3.2079%。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麻云燕律师、梁晓华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7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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