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已质押股份被司法标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申请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与被申请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昇实业”)借款担保合同纠纷,金昇实业所持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18,513,247股的股票被继续司法标记。2024年6月19日,公司已完成对0.9亿元浦发银行贷款的续贷,所有存续贷款不存在逾期的情况。2024年6月27日,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3)新执744号之一,终结该案件的执行。由于标记股票相关的案件已终结,目前该部分股票司法标记解除工作正在推进中。
?本次部分已质押股份被继续司法标记为前次股份司法标记即将到期而产生的继续司法标记行为,未有新增被司法标记的股票。
?截至本公告日,金昇实业持有公司股份849,759,6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53%。其中,累计被冻结210,676,39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24.79%;累计被司法标记639,083,287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75.21%。累计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为1,904,073,76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224.07%。
?本次金昇实业股份被司法标记事项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目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本次股份被司法标记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司法标记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司法标记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 司法标记起始日 | 司法标记到期日 | 司法标记申请人 | 司法标记原因 |
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18,513,247 | 13.95% | 6.63% | 否 | 2024年7月3日 | 2027年7月2日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 借款担保合同纠纷 |
合计 | 118,513,247 | 13.95% | 6.63%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标记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累计被冻结、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江苏金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849,759,677 | 47.53% | 210,676,390 | 639,083,287 | 100% | 47.53% |
合计 | 849,759,677 | 47.53% | 210,676,390 | 639,083,287 | 100% | 47.53% |
三、其他情况说明
经公司与控股股东金昇实业核实,金昇实业此次所持公司股份部分被司法标记是由于其与浦发银行之间的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产生。公司已就相关事项在2021年7月22日披露,详见《关于控股股东部分已质押股份被司法标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7),本次司法标记继续标记为前次股份司法标记即将到期而产生的继续标记行为,未有新增被司法标记的股票。2024年6月19日,公司已完成对0.9亿元浦发银行贷款的续贷,所有存续贷款不存在逾期的情况。2024年6月27日,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2023)新执744号之一,终结该案件的执行。由于标记股票相关的案件已终结,目前该部分股票司法标记解除工作正在推进中。本次金昇实业股份被申请继续司法标记事项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目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金昇实业持有的公司股票司法标记等冻结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卓郎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