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7月4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材料已于2024年7月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监事。公司董事应参加表决11人,实际参加表决11人。公司4名监事参阅了相关议案材料。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4-029号)。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第一百零四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相关内
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对《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苏州金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展期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为参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4-031号)。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