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18,040,754股,占公司本次注销前总股本的2.58%。
2、公司已于2024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股票的注销事宜,公司股本由699,082,985股变更为681,042,231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8,040,754股库存股三年持有期即将届满,现就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披露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已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于2020年6月3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50元/股(含13.50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至2021年6月29日的实际回购时间区间内,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040,7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成交的最高价为10.8元/股,最低价为7.8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50,988,464.86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实施的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回购实施期间内,公司按规定每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披露回购进展情况,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8,040,754股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办理上所述注销相关手续。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已于2024年7月3日办理完成上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事宜。本次回购股份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股份结构相应发生变化。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99,082,985股变更为681,042,231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本次注销前 | 本次注销后 | ||
数量(股) | 占比 | 数量(股) | 占比 | |
有限售股份 | 2,022,131 | 0.29% | 2,022,131 | 0.30% |
无限售股份 | 697,060,854 | 99.71% | 679,020,100 | 99.70% |
股份总计 | 699,082,985 | 100.00% | 681,042,231 | 100% |
四、本次注销股份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事项安排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注销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后续将尽快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