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7月3日,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尔生物”)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公司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青岛海尔生物医疗控股有限公司提名。 |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青岛海尔生物医疗控股有限公司提名。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及备案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公司根据《公司法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制度名称 | 变更 情况 | 是否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
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是 |
2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修订 | 是 |
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5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修订 | 否 |
上述拟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