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ST通脉股票代码:603559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吉地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及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道 38 号九都大厦 2B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张显坤住所及通讯地址:长春市朝阳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王世超住所及通讯地址:长春市朝阳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李春田住所及通讯地址:长春市朝阳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孟奇住所及通讯地址:长春市朝阳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张秋明住所及通讯地址:长春市朝阳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张利岩住所及通讯地址:长春市朝阳区******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南湖大路 6399 号权益变动性质: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导致股份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七月三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释义:
简称 | 指 | 释义 |
本报告书 | 指 |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上市公司/中通国脉 | 指 |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559 |
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7名一致行动人 | 指 | 王锦、王世超、张显坤、李春田、孟奇、张秋明、张利岩 |
吉地优 | 指 | 海南吉地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海南吉地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海南吉地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9005MAA91P0H69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王锦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 1亿元 |
成立日期 | 2021年9月7日 |
营业期限 | 2021年9月7日至无固定期限 |
注册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道38号九都大厦2B |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个人商务服务;物业管理;环保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家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道38号九都大厦2B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吉地优的合伙人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持股 比例 | 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住址 |
1 | 王锦 | 50% | 65030019********** | 新疆石河子市***** |
2 | 深圳市新佁海贸易有限公司 | 30% | 914403003984027119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圩镇社区福华路29号京海花园9J |
3 | 深圳市惠达城贸易有限公司 | 20% | 91440300067963565K | 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华林社区八卦三路136号八卦岭工业区426栋415H |
注:因吉地优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王锦,其负责吉地优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外代表吉地优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系吉地优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吉地优的主要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曾用名 | 职务 | 身份证号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王锦 | 无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60530019********** | 中国 | 新疆石河子市 | 无 |
(二)其他自然人
姓名 | 曾用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
张显坤 | 无 | 男 | 22020219********** | 中国 | 吉林省长春市 | 无 |
王世超 | 无 | 男 | 22020419********** | 中国 | 吉林省长春市 | 无 |
李春田 | 无 | 男 | 22010419********** | 中国 | 吉林省长春市 | 无 |
孟奇 | 无 | 女 | 22010419********** | 中国 | 吉林省长春市 | 无 |
张秋明 | 无 | 男 | 22010419********** | 中国 | 吉林省长春市 | 无 |
张利岩 | 无 | 男 | 22010219********** | 中国 | 吉林省长春市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的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股东一致行动关系解除所致。为了保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使公司具有平稳发展、持续盈利的能力,原共同实际控制人吉地优、张显坤、王世超、李春田、孟奇、张秋明、张利岩于2021年10月29日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已于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到期。到期后,7名一致行动人均出于个人原因表示不再共同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其中吉地优、王世超为了继续保证公司控制权稳定性,2024年7月1日,吉地优、王世超、宋彦霖、谢刚、赵伟经过友好协商,签署了新的《一致行动协议》。协议签订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王锦、王世超、宋彦霖、谢刚、赵伟,合计持有公司1,612.0664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248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
况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一致行动关系)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吉地优 | 2,866,264 | 2.0000 | 2,866,264 | 2.0000 |
王世超 | 7,448,300 | 5.1972 | 7,448,300 | 5.1972 |
张显坤 | 1,758,700 | 1.2272 | 1,758,700 | 1.2272 |
李春田 | 1,770,000 | 1.2351 | 1,770,000 | 1.2351 |
孟奇 | 767,000 | 0.5352 | 767,000 | 0.5352 |
张秋明 | 793,500 | 0.5537 | 793,500 | 0.5537 |
张利岩 | 793,500 | 0.5537 | 793,500 | 0.5537 |
合计 | 16,197,264 | 11.3020 | 16,197,264 | 11.3020 |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原〈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公司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书〉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原《一致行动协议》已到期解除。吉地优、王世超与其他部分股东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吉地优持有上市公司股票2,866,26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质押后,吉地优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2,292,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79.96%,占公司总股本的
1.60%,质押的股票均为场外质押,质押融资用途为他人融资提供担保。质权人为:海南润
泰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质押起始日为:2023年1月16日,到期日为2025年1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利岩因与长春市融迅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股份被冻结,冻结数量为793,5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100%,占公司总股本的0.553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
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四、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办公地点,投资者也可以登录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吉林省长春市 | ||
股票简称 | *ST通脉 | 股票代码 | 60355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吉地优、张显坤、王世超、李春田、孟奇、张秋明、张利岩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吉林省长春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 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 其他√ 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 | 协议转让□ 间接方式转让执行法院裁定赠与□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吉地优持股2,866,264股,占总股本2%:王世超持股7,448,300股,占总股本5.1972%;张显坤持股1,758,700股,占总股本1.2272%;李春田持股1,770,000,占总股本1.2351%;孟奇767,000股,占总股本0.5352%;张秋明持股793,500,占总股本0.5537%;张利岩持股793,500,占总股本0.5537%。 合计持股数量:16,197,264股 持股比例:11.302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吉地优持股2,866,264股,占总股本2%:王世超持股7,448,300股,占总股本5.1972%;张显坤持股1,758,700股,占总股本1.2272%;李春田持股1,770,000,占总股本1.2351%;孟奇767,000股,占总股本0.5352%;张秋明持股793,500,占总股本0.5537%;张利岩持股793,500,占总股本0.5537%。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4年7月1日 方式:原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签署新一致行动协议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具体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如是,请具体说明)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