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232,5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张魁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张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232,5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1%。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0月24日止。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承诺如下:
1)自愿锁定的承诺
张魁先生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意向承诺
张魁先生承诺:本人在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每年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0%;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本人将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将相关减持计划告知公司,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若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将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入(如有)将上缴为公司所有。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2、张魁先生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在此期间,如由于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增持的公司股份,将遵照前述安排进行。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3、截至本公告日,张魁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张魁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张魁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张魁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4、张魁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张魁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