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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通重工: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4

证券代码:600817 证券简称:宇通重工 编号:临2024-048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16日起至2024年7月17日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耿明斋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耿明斋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耿明斋,男,195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河南大学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经济学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河南大学经济学院名誉院长、资深教授、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耿明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征集的情形,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征集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耿明斋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19日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

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行政楼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47)。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耿明斋先生于2024年6月20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和核心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至2024年7月15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征集对象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

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宇工路88号

收件人: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450000

联系电话:0371-85332166

公司传真:0371-8533660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耿明斋2024年7月3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耿明斋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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