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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王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3

证券代码:831627 证券简称:力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维海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0,47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233%。

其中: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0,47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23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汪海进为公司新任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4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47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4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47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4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47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4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0,47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关于补选汪海进为公司新任董事的议案》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莞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萧雪贤、莫敏如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现行有效之《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汪海进董事任职2024年7月2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二)《广东莞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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