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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新能: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3

证券代码:835985 证券简称:海泰新能 公告编号:2024-080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五)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30,000,000元,不超过50,400,000元,同时根据拟回购资金总额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2,500,000股-4,2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078%-1.3571%,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六)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总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该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七)回购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24年6月26日起,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12元/股调整为11.78元/股,调整后预计剩余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7,229,533.51元-27,629,533.51元,预计剩余回购资金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613,712股-2,345,46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

二、 回购方案实施结果

本次股份回购期限自2023年7月6日开始,至2024年7月2日结束,实际回购金额占拟回购金额上限的比例为59.554%,已超过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规模下限,具体情况如下:

为4.62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2,770,466.49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其中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18日,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二)权益分派实施期间股份回购情况

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6日,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未进行股份回购。

(三)权益分派实施后股份回购情况

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2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60,000股,最高成交价为5.3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299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244,525.46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其中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四)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截至2024年7月2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2%,占调整后预计回购数量上限的

84.470%,最高成交价为6.4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2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0,014,991.95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金额总额上限的59.554%。

除权益分派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回购期间信息披露情况

公告名称披露日期公告编号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6月21日2023-046
回购股份方案公告2023年6月21日2023-049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2023年6月29日2023-052
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2023年7月3日2023-056
件股东情况公告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年7月7日2023-060
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3年7月20日2023-062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3年8月2日2023-063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3年9月1日2023-071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3年10月9日2023-074
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累计达到1 %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3年10月10日2023-075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3年11月2日2023-086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3年12月1日2023-089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4年1月2日2024-001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4年3月4日2024-047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4年4月2日2024-048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4年5月6日2024-072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2024年6月4日2024-076
关于股份回购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2024年6月19日2024-079

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四、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 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回购未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情况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六、 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三年内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公司将予以注销。

七、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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