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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发展: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4

证券代码:600266 证券简称:城建发展 公告编号:2024-42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7月3日,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董事长储昭武主持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变更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第二次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出售”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待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对第二次回购的78,950,688股实施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 2024-44号公告。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将存放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78,950,688股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据此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序号修订前《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章 总则
1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54,694,195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75,743,507元。
第三章 股份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第一节 股份发行
2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154,694,195股,全部为普通股。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75,743,507股,全部为普通股。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设立公司开发上海杨浦项目的议案

2024年5月28日,公司竞得上海市杨浦区长海社区016-02地块二类居住用地(以下简称“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加快项目开发建设,公司在上海市杨浦区出资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具体开发运作。

项目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占股权比例100%。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设立合作公司开发临河项目的议案

2024年6月27日,公司与苏州南山新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公司”)以联合体形式竞得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临河村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A片区项目SY00-0702-15、26地块、SY00-0702-16地块(以下简称“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加快项目开发建设,联合体共同出资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作公司,负责项目具体开发运作。

项目公司名称为北京城建南山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5100万元,占股权比例51%;南山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4900万元,占股权比例49%。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海垦城建向银团申请不超过38亿元贷款并由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城建(海南)地产有限公司持有海南农垦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垦城建”)30%股权,海垦城建负责开发建设三亚市中心城区抱坡片区BP01-05/07/09地块项目(以下简称“抱坡项目”)。为保证抱坡项目顺利开发建设,海垦城建向以邮储银行三亚分行为牵头行、平安银行海口分行等为参贷行的银团申请不超过38亿元的贷款,贷款期限5年,以抱坡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并由海垦城建各方股东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公司按照30%的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 2024-45号公告。

六、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优化债务结构,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以下简称“中票”)。

1、发行主体: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规模:拟注册发行中票规模为不超过(含)75亿元人民

币,本次中票在完成必要的注册手续后,拟分期发行;

3、注册品种:普通中票;

4、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公司拟到期的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最终以交易商协会审核确认的用途为准,预计不会增加公司整体负债规模;

5、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期(可设置含权),单期具体发行期限根据届时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综合确定;

6、发行利率:固定利率,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确定;

7、还本付息: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8、发行方式:面向银行间债券市场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9、担保措施:无担保;

10、决议有效期:本次拟发行中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取得批复后24个月。

以上条款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提高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工作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

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规模及分期发行安排、发行期限及含权设计、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等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参与此次发行中期票据的中介机构;

3、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及申请上市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完成后,办理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设等事宜,并根据进展签订中期票据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5、除涉及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决议的事项外,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工作;

6、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及存续期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一、二、五、六、七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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