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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宝: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7-03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公司股权激励相关议案,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 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 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31日至2024年4月9日,公示期不少于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口头、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情况、提出异议。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单提出的异议。

3. 由于公司人事调整,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了调整,具体为激励对象减少1人,由126人调减为125人,本次调整为在原有激励对象名单基础上进行调减,未增加新激励对象。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后)》。

二、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及与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材料。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和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骨干、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及技能人才,均为与本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的在职员工。

2. 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3. 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7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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